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盛昱环保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新型中低温脱硝催化剂及年处理10000立方米废催化剂再生和回收利用项目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为了顺应市场需求,浙江盛昱环保有限公司拟投资33000万元,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新增用地50亩,新建办公楼、生产车间、资源回收利用车间、固废仓库等。购置混练机、真空挤出机、干燥装置、网带式煅烧窑、清洗槽、空压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000立方米新型中低温脱硝催化剂及年处理10000立方米废催化剂再生和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根据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公示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催化剂生产线:投料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氨水储罐呼吸废气、混炼废气、一级干燥废气、二级干燥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干燥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效收集后与干燥废气经同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NOx、SO2排放执行《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焙烧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其中颗粒物、NOx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切割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催化剂再生和回收利用生产线:吹灰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颚式破碎、筛分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雷蒙磨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用单元:污水站调节池、生化单元、污泥池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有效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氧化硫、NOx、氯化氢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达到《钒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6452-2011)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氮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总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同时,企业承诺达到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标改造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企业应设置三个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和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铁框、废保温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杂质、捕集粉尘、沉渣、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滤筒及布袋、清灰工序收集的粉煤灰、氨喷淋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蒸发浓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滤材、实验废物、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均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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