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400吨阿昔洛韦、1吨甲氨蝶呤搬迁扩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新增约30亩工业土地,新建建筑面积约18500平方米,新增反应釜、离心机、缩合釜、甲***化釜等设备,形成年产400吨阿昔洛韦、1吨甲氨蝶呤和276吨副产品乙酸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德清县新市镇果山头66号的新市镇厂区将完全停产,设备全部淘汰。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和报纸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气为主要为产品工艺废气、分析室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主要因子包括颗粒物、***化氢、硫化氢、硫酸雾、甲醛、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废气采取分质分类处理,阿昔洛韦精制过程的少量粉尘废气经“滤袋/冷凝+高效过滤”处理后排放;酰化废气、侧链废气、中间体1废气、副产乙酸精制废气与经碱封预处理后的中间体2酸性废气一同经“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缩合废气、氨解废气经“二级水洗+冷凝+除雾+大孔树脂吸附”处理,二钠盐废气经“碱洗+水洗+冷凝+除雾+大孔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分析室废气经“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除雾+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包括产品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分析室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SS、甲苯等。产品废水采取分质分类处理,含锌工艺废水经一体化除锌设备处理后与其他高浓度生产废水通过“调节+混凝沉淀+PBR”处理,出水与其他低浓度生产废水一并送入污水综合处理系统经“调节+水解酸化+二级A/O+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送德清县新市乐安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药品、生产废液、滤渣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待鉴别固废,鉴别完成前按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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