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汇国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专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云南省国防科工局关于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依照《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工局安保〔2013〕341号)、《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规定和标准,通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经大理汇国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
主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大理白族自治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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