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和孚镇重兆南崇桥北堍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头部次)拍卖公告
南浔区和孚镇重兆南崇桥北堍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头部次)拍卖公告
(2014)湖浔法网拍字第12号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1日10时至2014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重兆南崇桥北堍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厂房(无证)和厂区周围的构筑物[土地使用面积1017.4平方米,权证号:湖土国用(2002)字第44-4713号;构筑物面积(红线平方米(含装修)]。
起拍价:220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25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3月3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浔区支行,账号:60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蕞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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