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四标段)
【信息时间:2023-08-09 阅读次数:】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四标段)
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四标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和处置厂房及设备,拆除厂房建筑物面积共计约71907.68㎡,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一次性拆除。严禁地坪拆除后地坪以下回填料偷挖偷卖。
以上拆除处置工程由投标人按合同价向招标人一次性支付费用,拆除后残值归承包人处置,无论盈亏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亏损等原因延误工程进行和拖延施工时间,本次招标涉及拆除评估明细表中列出的设备和构筑物、建筑物(只涉及构筑物、建筑物投影面积内的拆除,内场道路和场地等附属设施不包含在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本项目的蕞低投标限价为8673317元。
工期:30日历天(自验收交房开始计算)。
质量目标:地坪以上场地无任何残留物(外围围墙、地坪以下部分等附属设施投标人不得擅自开挖),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并符合长兴县的有关环保、扬尘治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头部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得少于一人;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3、报名地点: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2)。
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等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份)。
(2)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报名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
以上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截止日后统一发送至邮箱。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2、代理机构: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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