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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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8月17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借款,主要条款如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用途为采购工业长丝,借款期限为6个月。由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尤夫科技部分生产设备、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尤夫科技法人李飞先生处理本笔借款的后续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文本签署盖章。
本次借款有利于补充尤夫科技流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年8月1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用途为采购工业长丝,借款期限为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名称: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和孚镇洋东矿区)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零贰拾万叁仟叁佰壹拾伍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用帘子布、帆布等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FDY聚酯纤维、聚酯线带的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尤夫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尤夫科技蕞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尤夫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本次借款事项有利于补充尤夫科技的流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78,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80,425.74万元)的43.67%;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4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审议过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下降是部分担保的担保期限到期所致。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7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5:00至2018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0日。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8月15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人:黄瑱;联系电线、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截止2018年8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ST尤夫”(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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