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围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价金额的相应比例向各标项的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1.1%收取,500万-1000万按0.8%收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采云”金融服务的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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