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平阳县萧江镇长兴路的厂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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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平阳县萧江镇长兴路的厂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院已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若无法收悉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萧江镇长兴路的厂房:房产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镇字第001852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416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1)字第4-8015号,使用权面积为:4954平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50-11-15。标的物主体厂房共10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531.38平米,其中第1幢和第2幢建筑产权已登记,证载为1416平米,第3-10幢为未登记产权建筑约2115.38平米(具体面积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为准)能否办理相关权证请自行咨询行政主管部门,本院概不负责,如属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第1幢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55.74平米,混合结构;第2幢为仓库,建筑面积为292.95平米,砖木结构;第3幢为配电房,建筑面积约为21.73平米,混合结构;第4幢为厕所,建筑面积约2.72平米,混合结构;第5幢为仓库,建筑面积约219.67平米,混合结构;第6幢为仓库,建筑面积约47.79平米,砖木结构;第7幢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24.08平米,砖混结构;第8幢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454.32平米,钢结构;第9幢为仓库,建筑面积约1191.86平米,混合结构;第10幢为传达室,建筑面积约20.52平米,砖混结构。厂房目前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需3个月左右时间腾空,介意者慎拍。
竞买人入园条件:竞买人是否达到入园条件,自行向平阳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肖江镇等有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入园具体条件和相关政策,如未申报导致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与不能入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85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8年9月7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请自行安排时间前往房屋所在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银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0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账号:1925 0401 0400 36573),并在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00(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5号窗口(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遇节假日顺延)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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