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占工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2018年度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初评分类公示
湖州南太湖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占工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2018年度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初评分类公示
按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赶超发展实施办法》湖集(开)委通〔2019〕30号的要求,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占工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进行2018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
前期,财政局、税务分局提供了各企业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实际入库税收数据;统计部门提供了各企业2018年度的工业增加值、能耗、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及年报土地面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了企业国土证载面积;环保局提供了企业排污权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计算后形成了每家企业的参评数据。同时,发改、安监、环保、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分别提供了参评企业涉及降档和升档的证明。
5月23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实施办法》,逐家确定参评企业,企业参评数据以及升档、降档情况。5月25日-6月10日,参评规模以上企业的汇总数据由企业服务专员逐企送达确认完毕,占工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的汇总数据由各属地街道逐企送达确认完毕。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完成2018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各企业的分类初评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携带佐证材料至区亩均办进行反映,亩均办将按照《实施办法》进行核实和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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