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批复
565886240/2018-00063
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批复
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10-17 11:22:57
政策原文
你委《关于设立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请示》(长编〔2017〕25号)悉。
经研究,同意设立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与画溪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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