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湖州长兴洪桥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1)洪桥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扩建主变1×50MVA(3#主变),户外布置,新增110kV出线Mvar并联电容器。(2)京兴电厂~洪桥110kV线km,采用单回架空架设。
2021年6月3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生态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周边生物的影响。
3.你公司需确保该输变电工程建成后沿线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达到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变电站工程主变检修或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及项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应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湖州长兴新塘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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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塘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扩建主变1×50MVA(3#主变),户外布置,新增110kV出线Mvar并联电容器。(2)昆仑~下箬T接新塘变110kV线路工程(含线路增容改造)新建线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
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加强生态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周边生物的影响。
变电站工程主变检修或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及项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应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外布置;本次评价针对本期工程。110kV本期进线回,户内布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阶段,选择晴朗天气进行施工,施工土石方采用土工布与地面隔离并覆盖,避免水土流失。(2)变电站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应回填利用,对临时堆放场地及所区剥离的耕植土,采用填土草包等围护,避免其受雨水冲刷,引发新的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变电站设计绿化要求进行站区绿化。(3)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防止机械油污跑冒漏滴,机械摆放位置砼化或铺垫土工布,及时清除油污,清除油污废布收集后交由专业人员处置。(4)线路沿线为平原地区,塔基开挖时应做好临时支护,边坡采取挡土墙措施,施工后期完善整个塔基区的截排水系统,基坑开挖土石方用彩条布覆盖,减少土方堆置期间的水土流失,塔基基础需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并进行塔基区域复绿。(5)严禁随意扩大临时施工占地范围,减少对线路沿线植被和农作物的破坏。(6)牵张场用地应尽量选择未利用地或荒地,避免占用生物量高的区域。牵张场临时占地采用铺设钢板施工办法,施工结束后撤除钢板,重新疏松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按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3、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过程中需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远离居民住宅,对影响较大的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围栏;(3)混凝土搅拌、灌注等需连夜施工作业时,应经当地生态环境局同意,并张贴告示,告知周边居民。(4)变电站应选择噪声源强小的主变压器,噪声源强应不大于65dB(1m);(5)主变防火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起到一定隔声作用;(6)在围墙外避开进线侧种植乔木等植物,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工程挖方临时堆放时间;(2)施工期变电站内减少各类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临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土工布围护。(3)施工期施工作业面及交通运输干线)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开挖场地绿化。
5、水环境保护措施(1)根据施工废水量,设置相应隔油沉淀池,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分离后,油污和剩余含油废水统一交由相关单位处理;混凝土搅拌罐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罐冲洗。(2)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线路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3)变电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中,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置。(4)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满足纳管前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6、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土石方开挖弃渣用于本工程场平、植被恢复;(2)建筑垃圾应分类回收利用,禁止乱堆乱放,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4)变电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中,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置。(5)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满足纳管前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7、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将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站区地下设接地网,以减小电磁场场强。(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3)应保证变电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5)在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养殖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本工程输电线路蕞低对地线m以上;在公共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上方时,须满足蕞低对地线m,本工程各敏感点架线m以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5楼,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综合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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