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2022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东尼路和富康路交叉口生态环境织里分局116办公室(金洁实业西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项目
织里镇,东临东尼路,西临大港路,北临规划河流(东兜单元ZD-06-01-07E号地块)
本项目选址于织里镇,东临东尼路,西临大港路,北临规划河流(东兜单元ZD-06-01-07E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40.45亩,建筑面积58517平方米,购置高速冲床、激光焊接机、嵌线定子自动生产线、超声波清洗机、绝缘沉浸处理自动线、转子自动线、智能高速拉包设备、大中小伸线机、检验仪器等设备。形成年产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核心原材料电机绕组线材,精密导线,核心零部件等生产。项目形成全部达产后销售额达30000万元以上,需电力增容2000KVA。
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浙江科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项目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网站发布、报纸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反馈意见。
废气:滴漆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注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涂漆烘干废气采用三级催化燃烧的处理方式;包漆车间无组织废气(含涂油废气)收集采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方式;电磁线供漆房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风机抽至屋顶排放;清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25m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加强废气处理系统定期维护以及监控预警;加强绿化,有利于吸收空气中污染物质,净化环境空气;车间设置抽风换气装置,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
废水: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规范的环境保护图形标识标志。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废:只要严格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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