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2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东部分区
投资12000万元,租赁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和研发中心改建、购置装配生产线、无人机测试系统等设备,开展军事训练用靶机、民用无人机研发、制造及军事训练配套服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军事训练用战术型高价值无人机(具有博弈对抗智能靶机、智能民用无人机)500架的生产能力。
2022年12月2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原材料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切削液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318国道北侧原南方水泥地块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总投资81556.29万元,一期用地面积约76662平方米( 约115 亩),建筑面积54841.23平方米, 项目购置水切割线、 模压机、加工中心等主要生产设备,投产后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二期工程企业将另行环评审批。
2022年12月2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排气筒由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内饰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金属屑经过滤除油后打包压块由金属冶炼企业回收利用,水切废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浙江华西工程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 B 区
企业拟在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新增土地26.4亩,新购置全自动生产线、鄂破机、雷蒙磨、搅拌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2022年12月20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全自动生产线解包、输送储存、配料搅拌、包装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和粉磨粉尘分别经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作为预制件原料用水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原材料包装固废、废滤袋、次品、铁质杂质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年产油画棒 1200 万盒建设项目
长兴县李家巷镇李家巷大道 1298 号-5#
总投资565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857万元),拟购置长兴新大力塑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购置半自动蜡笔成型机、油画棒自动成型机、研磨机、纸管成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可年产油画棒1200万盒的生产能力。
2022年12月20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沿不低于15米的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沿不低于15米的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后纳管经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其中CODCr和氨氮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即40mg/L和2mg/L)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包装材料、次品、收集粉尘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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