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社保、应急管理、统计、大数据发展管理、行政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债务、金融、保险、电力、政务公开、人民武装、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合作交流(长三角一体化)、企业上市、园区建设、特色小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发改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国资办、人力社保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金融办、统计局、大数据局、政务办(蕞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长兴金控集团。
联系县人武部、监委、法院、检察院、新闻办、武警中队、供电公司、人行长兴县支行、银保监组、各金融保险机构、开发委、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管委会、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管委会。
王伟新县开发区党委书记负责服务业、商务、招商引资、科技、市场监管、粮食与物资储备、电子商务、个私经济、地校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杨永章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供销、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供销社。
陈峰副县长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区域合作交流(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融媒体中心、长兴文旅集团。
联系县文广旅体局、史志办、民宗局、台办、侨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档案馆、关工委、红十字会。
钱卫华副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邮政管理、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长兴城投集团。
成仁贵副县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全面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
李国志副县长(挂职)协助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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