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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2年10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线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号厂房第二跨湖州清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

  11号厂房第二跨约2206.88平方米,购置铝合金试压平台、胶衣喷涂设备、真空导入设备、RTM设备等生产设备66台(套),形成年产40艘高性能玻璃钢及铝合金船舶的生产能力,以及年维修15艘船舶的维修能力。/

  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废气经布袋式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车间内逸散。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生产时关闭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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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吴兴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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