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精化: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5年2月2日,彩虹精化(乙方)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就公司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大型工业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事宜、甲方协助公司在其园区内建立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事宜达成战略合作。甲方按其总体规划为公司在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根据公司前期在光伏太阳能电站投资经验及光伏电站行业建设投资惯例核算,每瓦投资额按8~9元计算,合作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约16~18亿元,但具体投资金额要视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当年电站建设价格而定,项目投资总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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