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新通知!湖州这些企业房租有减免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承租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020年2至4月份三个月的房租,进一步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适用对象:承租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中小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政策口径:市级各单位在对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情况全面梳理汇总的基础上,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分工,对涉及减免的房租与承租方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进行分类处理。
1.还未收取2020年2-4月份房租的,一律不再收取;
2.已收取房租、未上缴市财政的,由单位直接退回企业;
3.房租已上缴市财政的,按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退付。
1.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疫情防控结束后,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2. 鼓励各单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经营困难的其他经营主体,视情适当减免房租。
原标题:《蕞新通知!湖州这些企业房租有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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