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西湖漾单元01-03D-1号地块(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基地北临纬三路,西临经七路,东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纬二东路。)
西湖漾单元01-03D-2号地块(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基地北临纬三路,西临规划道路,东侧为经八路,南侧为纬二东路。)
城镇住宅[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且须配建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酒店一处,酒店由土地受让方持有不可分割转让)]住宅70年、卫生50年、商业40年
1、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1)付款时间: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开工、预售时间:均在2018年9月1日前开工,2019年2月1日前开始销售,2019年12月1日前全部开始销售,每期销售商品房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如整个项目少于5万平方米,则一次性整体销售。
(4)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7)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①2017-82号地块: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②2017-83号地块: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同时还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配建不少于15000平方米酒店建设的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酒店项目开工返还30%,酒店建筑主体结构封顶返还30%,酒店开业返还40%,不计息,酒店项目必须与住宅项目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酒店项目是否开工、酒店建筑主体结构是否封顶、酒店是否开业的确认,由吴兴区人民政府或吴兴区建设主管部门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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