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1年8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加工化纤布900万米、化纤丝1500吨项目
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闲置厂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76台、1000型加弹机2台、牵经车1台、打卷机2台的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加工化纤布900万米、化纤丝1500吨的生产能力。
2021年8月1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含油废气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织造废水单独纳管由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该地区喷水织机用户,另外6.67%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淋水经打捞浮油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废丝集中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废丝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加弹油包装桶属于副产物,可由生产厂家回收作为原用途使用,不外排;报废油桶、废油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妥善储存在危废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年新增自动化集成与成套设备400台套扩建项目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1515号
总投资200万元,拟利用现有厂房,新增一条喷漆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新消耗水性油漆5t/a。待项目投产后,可年新增生产与组装自动化成套设备400台套。
2021年8月1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一般包装固废、次品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含漆雾)、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浙江盛德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总投资1000万元,拟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计划在原有项目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引进振动研磨机、离心式研磨机、剪板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扩建项目生产。预计该项目投产后,企业原有项目年产研磨陶瓷(抛磨块、陶瓷微珠等)10000吨、研磨设备1500台的生产能力不变,同时新增年加工电子及机械五金零配件50万件、研磨机械设备1000台、树脂研磨石2000吨的生产能力。
2021年8月1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下料和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及固化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浇筑废气收集后经过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限值,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应排放限值,沿管道从食堂楼顶排放。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管理并委托处置,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45%回用生产,55%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共同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和焊渣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食堂废油渣定期打捞,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一般包装和焊接收集粉尘由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包装、漆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和污泥等危险废物由危废单位妥善处置;空树脂桶属于副产物,按要求妥善储存在危废仓库中,由供货的树脂生产厂家回收再次利用,不自行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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