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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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的一个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二)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发布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乡镇街道及社会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所辖范围内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区管理等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民政等有关社会发展与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
(六)配合、协调市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开展工作。
受市政府委托管理一镇、二街道,即杨家埠镇凤凰街道康山街道(筹)。行政管辖面积14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66平方公里。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党委、管委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管理权限和有关优惠政策,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策,其它有关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1999]230号)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确定。在干部人事方面负责内设机构和委托管理的乡、街道干部的任免管理;对市级职能部门的分局或相应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实行部门和开发区党委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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