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招商模式倒逼转型升级!湖州这项改革走出新高度
作为全省率先进行“试水”的地区,我市“标准地”的全面推出不仅为推进全市投资审批领域“蕞多跑一次”改革奠定了基础,更倒逼企业深化“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
前不久,德清县在深圳举行“标准地”推介会,全方位展现德清“标准地”政策优势和智能生态城的产业优势,吸引了深圳天安骏业、华侨城、华为、腾讯等70多位客商嘉宾出席。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德清县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所谓“标准地”,即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容积率、能耗、环境和亩均税收等标准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经发改委“一窗服务”后可直接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法定条件与既定标准验收,并根据竣工核验、达产复核情况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按时或提前完成各项指标的,并根据情况按约定予以奖惩。
截至目前,全市已成交“标准地”15宗、面积1283亩,其中市区5宗、面积800亩。日前,记者走访了德清县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项目,实地感受“标准地”政策优势。”
3月29日上午,位于德清县雷甸镇光辉村的2017-645号地块4.462万平方米仓储用地成功挂牌出让。浙江德清升华临杭物流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竞标,以总价1940.97万元拿下这块土地。记者了解到,这是德清县成功出让的首宗仓储用地的“标准地”。升华临杭物流将利用该地来实施钢铁4期库房项目,预计总投资1.34亿元,成功投产后预计亩产税收20万元。在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网上交易公告中可以看到,雷甸镇的这块“标准地”,除了注明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外,还附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土地产出、年土地税收、环境标准等指标。企业参与竞标,清清楚楚知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一直以来,工业仓储用地存在低效利用的问题,亩产税收普遍偏低。”德清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地”其实是给企业定下了目标,提高了工业仓储用地的利用标准,以此助推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实现效益蕞大化。去年8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德清县启动“标准地”制度和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委“一窗服务”制度两项试点,通过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企业投资项目实现“蕞多跑一次”,推动县域土地集约化利用。“‘标准地’的推行,颠覆了以往的供地、招商模式。如果一块标注着‘年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环保产业’、面积100亩的土地,一家年税收预估在1000万元的化工企业,不管是指标和产业要求就都不符合,无法获得竞拍资格。”德清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8月全省首块“标准地”出让以来,德清县已陆续有10宗“标准地”成交,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
在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东侧、游子街北侧,这块3月5日才拍出的“标准地”上,轰隆隆的挖掘机正有序地平整场地。“我们对该地块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以及未来的亩均税收都提出了要求,受让单位将按照要求开工、建设、投产。”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何建勋介绍,该地块总面积8726平方米,计划5月动工,将建设8层高的双子楼,内含酒店、办公楼及商场。下一步,相关部门全程服务,项目建设时间将大大缩短,企业将更有获得感。
“总体来说,通过实施‘标准地’,我们企业大概可以节省4至6个月的时间,让产品更早地进入市场,拥有时间上的竞争力。”浙江华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陈东临说,3月6日市本级头部块“标准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北单元生物医药园区XSS-01-01-02A号地块3.5802万平方米土地,由公司以1375万元成功摘牌,用于建设年产4000吨运动能量补充剂项目,总投资5.2亿元,预计2019年下半年正式投产。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容积率≥1.2,亩均产值≥50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45吨标煤……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同的是,这宗工业用地出让公告中除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条件外,还增加了工业能耗等技术指标。企业在拿地前,就清楚地知晓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指标要求和经济技术标准。“今后,开发区所有的空地都将以‘标准地’形式进行出让。”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推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各相关部门将提供更详细的标准给企业,并要求企业按标准实施该项目。与此同时,开发区还打造了一支全程代办队伍,所有标准地项目将会有专业的代办员全程代办,避免了企业多跑等现象,节约办事效率。“继德清县推出全省首块‘标准地’后,此次市本级首宗‘标准地’的成交又使全市复制推广该试点经验迈出了重要一步。”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标准地+承诺报备+一窗服务”三项改革的有机融合,为全市攻坚企业投资项目“蕞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三个全覆盖”目标率先破冰。
今年年初,市政府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推动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标准地”出让以坚持市场化配置、政府强监管、亩产论英雄为原则,旨在通过“标准地+承诺报备”模式,实现政府“有为”之手和市场“有效”之手的有机统一。
《方案》明确,“标准地”出让模式要“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事先作评价是指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省级特色小镇,全面实施区域能评、环评、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完善区域负面清单,为“标准地”落地提供基础;事前定标准是指建立备案类工业和研发总部类项目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在具体出让时,由各相关部门参照指标体系,出具拟出让地块联审意见,明确相关标准作为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降低制度######易成本;事中作承诺是指在出让后,项目业主与省级以上平台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使用协议,按约兑现指标,明确违约责任;事后强监管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后和项目投产后,由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承诺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严格履约。
“‘标准地’出让模式实现了从项目选地到以地选项目的转变,使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加高效的利用。”市发改委体改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地’要在符合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基础上,达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以上、亩均产值5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条件,然后通过招拍挂取得,真正让市场之手充分发挥作用。”
《方案》要求,各县区在3月底前,在经批准的省级以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的规划范围内,全面完成新增的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标准地”模式,4月全面实施“标准地”出让制度,并适时扩大到全市所有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用地。
这项改革,除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颠覆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外,还颠覆了招商模式,倒逼转型升级。”市发改委体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如此,“标准地”中环境标准与能耗标准的建立,更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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