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关于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Y)因运营的门户网站自网络正式联通后未在30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该行为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被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康山派出所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湖南公(康)行罚决字[2020]01323号。
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满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西路1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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