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促进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全力助推“无差别”城乡打造
,打造湖州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乡村样本,
近年来,湖州坚决扛起当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的使命担当,深入贯彻关于乡村产业振兴重要指示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目标,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129.25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49.47亿元,年均增长2.95%,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六连冠”,乡村休闲旅游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农业“标准地”是湖州市继“大棚房”整治后期在“三农”领域推进农业经营性项目落地的一项创新性改革。经过两年的探索,这项改革从立项、供地、发证、抵押已经构成一个完整的闭环,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农业“标准地”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操作体系。目前,湖州市共有农业“标准地”项目128个涉及775亩土地。
一直以来,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破解农业经营性项目用地难、用地贵问题。2019年出台《关于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在全国首创农业“标准地”改革。2020年完成了首宗地出让、首本证颁发、首笔贷发放,有效提振了农业主体的投资信心,获得了省领导批示肯定。今年以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精神以及改革实际推进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湖州市又对原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关于规范农业“标准地”管理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定义内涵、优化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明确使用要求、完善推进机制,体系化规范化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
农业主体普遍欢迎。农业“标准地”的做法得到农业主体的充分认可,已经建成安吉宋茗茶博园、南浔星光数字粮油基地等14个项目,相关做法也被写入了三部委下发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意见中。2020年,湖州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783万人次,业务收入80.42亿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式下实现了恢复性的正增长。
增收致富有效带动。农业“标准地”项目不仅给老百姓提供了就业岗位,帮助农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还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土地出让收益的同时,能够共同参与项目运营,构建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机制。据统计,全市290.6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项目,可为涉及的76个行政村增收4500多万元。
金融保障更加健全。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打通融资信贷环节,制定出台《湖州市农业标准地和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贷款》,成功推动安吉农商银行为安吉全县农业“标准地”投资主体整体授信5亿元并予以利率优惠。投资主体可以利用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建筑物等分批次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已发放农业“标准地”抵押贷款300万元。
下一步,湖州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完善推进体系、强化项目推动、探索数字赋能、优化跟踪服务等举措,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业“标准地”走深走实,促进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全力助推“无差别城乡”打造。(韩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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