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完善六大推进机制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发表日期:2010年6月3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局 本页面已被访问 143 次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流转推进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2009年,全市新增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0.95万亩,累计达到64.58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5.85%。全市土地流转基本形成了种养大户承包经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集聚型、股份合作经营型、专业合作服务型、现代园区示范型等六种土地流转模式。全市粮油、水产、水果、茶叶等规模经营面积分别达到33.27万亩、46.6万亩、7.4万亩和18.7万亩。促进了生产要素的重组和科学配置,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实现了规模效益,加快了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200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可达135.6亿元(不含林业),同比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11700元,同比增长9%左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我市把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列入对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全市在县级层面建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层面健全了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小组,全面管理、协调、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金融信贷、管理服务等方面,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是健全政策引导机制。为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各县区也纷纷配套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措施,根据土地流转工作绩效,分别对流出土地农民、受让经营主体、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给予每亩50至500元的奖励。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培训、上门宣讲、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帮助兼业型农户转变观念,形成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的共识和内在动力,促进了土地流转由自发向自愿、由被动向主动、由分散向规模流转转变,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2008和2009年,全市用于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分别达到479万元和1208万元。
三是建立产业助推机制。我市把土地流转工作与主导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依托农业产业的培育发展,带动农村土地流转。为此,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 “4231”产业培育计划,全市农业部门积极实施“六大提升工程”,遵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产业特色化的发展方向,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着力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区域化特色产业,努力形成土地流转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壮大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机制。
四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努力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各县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6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035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或配备了信息员,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了县区、乡镇和村三级覆盖,并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工作规程和工作责任制,承担起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审查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投标机制、土地评估制度,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引导机制、经营主体准入机制,确保流转的主体和流转行为合法有效,供求信息有效对接,实现土地流转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保护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逐步规范已经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科学指导土地有偿流转、稳定流转和长效流转,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是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在明确土地集体所有、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基础上,进一步放活经营权,鼓励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方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种养大户,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产业带动能力和土地集聚能力,引导经营主体大胆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实践摸索与改革创新。按照强龙头、建基地、带农户、促发展的思路,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土地股份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方式,推行土地先股后转的土地流转形式,大力发展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鼓励开展 “代耕代种”等多形式服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土地多元化、规模化成片流转。
六是健全农民保障机制。为切实解决准失地农民生活后顾之忧,我市努力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农民工权益保障、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土地流出农民参照失地农民标准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农民培训和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与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转岗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倒逼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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