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东林镇工业功能区北区青山路东14号地块南(地号:4-66-7-9)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8日10时至2015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湖州市东林镇工业功能区北区青山路东14号地块南(地号:4-66-7-9)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616㎡,证书号:湖土国用(2011)第018362号。地上建筑物1号车间在建面积5223.4㎡,钢结构,总层数1层,层高约9米,部分已结顶;2号车间在建面积3050.7㎡,钢结构,总层数1层,层高约9米,部分已结顶;综合楼占地面积756.1㎡,目前地基基本完成。
变卖价:903万元,保证金:90.3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看样时间:2015年11月11日十点至十点半接受咨询和统一看样,看样前请先电话预约。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人报名即可,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者超过变卖价即可成交。
五、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表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车辆违章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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