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admin1年前 (2024-09-26)湖州产业信息62

  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南太湖明珠、鱼米之乡湖州,湖州 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路16号,于2012年09月25日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0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从事软件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承接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出租。,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湖州建筑工程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从事软件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承接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出租。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从事软件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承接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出租。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从事软件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承接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出租。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从事软件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承接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出租。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 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物业管理。

  姓名: 施培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董事姓名: 薛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杨凯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姓名: 姚琴;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董事长姓名: 姚琴;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陈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长 姓名: 陈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沈飞;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姓名: 沈林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虞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姓名: 施培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董事姓名: 薛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杨凯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姓名: 姚琴;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董事长姓名: 姚琴;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陈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长 姓名: 陈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沈飞;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姓名: 沈林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虞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企业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20000; 百分比: 10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10000; 百分比: 10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10000; 百分比: 10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6000; 百分比: 10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我局于2015年3月10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3年12月擅自占用吴兴区高新区常溪村的集体土地3259.3平方米(占地类型:园地3164.6平方米、建设用地94.7平方米)建造停车场,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3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16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655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贰仟伍佰玖拾叁元整(¥3259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3月10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4月擅自占用吴兴区高新区戴山村、戴北村的集体土地70560.1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48535.5平方米、园地10778.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605.9平方米,未利用地8640.5平方米)建造南太湖大道北延伸段,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3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柒拾万伍仟陆佰零壹元整(¥705601.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3月13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8月擅自占用吴兴区高新区欣安村的集体土地19580.1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11680.9平方米、园地2399.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974.8平方米、建设用地3524.8平方米)建造杨水路,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3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拾玖万伍仟捌佰零壹元整(¥195801.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3月19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8月擅自占用八里店镇戴南村的集体土地4520.3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4452.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8.1平方米)建造晨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侧道路,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3月31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伍仟贰佰零叁元整(¥4520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8月10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7月擅自占用高新区常溪村的集体土地8672.9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6246.9平方米、园地304.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17.6平方米、建设用地1467.4平方米、未利用地336.2平方米)建造环渚路东延伸,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万陆仟柒佰贰拾玖元整(¥86729.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缴款地点:中国工商银行八里店支行(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社区杏花苑370号)。帐号: 0040。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9月2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擅自占用高新区欣安村、常溪村的集体土地10310.6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4017.9平方米、园地1970.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853.2平方米、建设用地2006.7平方米、未利用地462.2平方米)建造外溪路北延伸,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拾万叁仟壹佰零陆元整(¥103106.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9月2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擅自占用高新区龙溪村的集体土地10528.6方米(占地类型:园地188.9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241.1平方米、建设用地6547.7平方米、未利用地1550.9平方米)建造中塘港路西延伸,所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拾万伍仟贰佰捌拾陆元整(¥105286.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9月2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擅自占用高新区树庄村、常溪村的集体土地62531.8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41529.8平方米、园地4605.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8405.9平方米、建设用地3004.3平方米、未利用地4986.6平方米)建造树庄路,所占用的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叁佰壹拾捌元整(¥625318.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于2015年9月2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擅自占用高新区欣安村的集体土地59445平方米(占地类型:耕地32594.9平方米、园地1070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073.8平方米、建设用地10675.2平方米、未利用地1400.4平方米)建造欣安路,所占用的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并未提出要求陈述或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2、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5944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吴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与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与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与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与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州誉丰建设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去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怎么走?上图中的红点是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湖州的具体位置标注,您可以拖动,双击放大缩小地图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1年土拍年报湖州三县两区共计成交71宗涉宅用地

2021年土拍年报湖州三县两区共计成交71宗涉宅用地

  2021年,是格外“不同”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今天就从土地拍卖成交情况入手,回顾一下去年。   据统计,2021年湖州土地市场总计成交237宗经营性用地,总出让面积约656.67万㎡,土地出让金总额约450.7亿元。   其中,中心城区(吴兴区、南浔区)成交地块104宗,成交总面积约350.41万㎡,成交总金额约269.57亿元。...

class=jsx-2067324226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启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

class=jsx-2067324226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启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

  近日,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城北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动员会召开。在《德清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出台后,高新区率先在德清启动该项工作,也标志着城北高新园将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全面改造提升。   根据《高新区城北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动员三年行动方案》,此次改造提升主要针对城北高新园,范围涉及环城北路、南至长虹街、西至英溪路、东至凯旋路...

土地热线苏州第五批集中供地将于12月5日开拍10宗地总起价126亿元

土地热线苏州第五批集中供地将于12月5日开拍10宗地总起价126亿元

  苏州第五批集中供地将于12月5日开拍 10宗地总起价126亿元   12月4日消息,苏州2022年第五批次集中供地即将于12月5日开拍,共出让地块10宗,其中工业园区3宗、相城区3宗、吴江区2宗、高新区2宗。   10宗地块总出让面积50.77万㎡,总规划建面83.2万㎡,总起拍价125.98亿元,不乏高铁新城和吴江太湖新城等区域核心板块。本次集...

宜黄县自然资源局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合拳”

宜黄县自然资源局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合拳”

  大江网/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报道:近年来,宜黄县自然资源局以党建为引领,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秉承“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通过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盘活城镇及工业低效用地、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举措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溪单元02-10B-2号(位于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东侧为待出让地块西侧为经一路南侧为规划道路、北侧隔北横塘为已建常溪三期安置社区。)

常溪单元02-10B-2号(位于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东侧为待出让地块西侧为经一路南侧为规划道路、北侧隔北横塘为已建常溪三期安置社区。)

  2.选取近2年成交地块样本,根据地价监测数据算出地价涨幅,对样本地块价格进行修正;   1.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样本项目价格优先取成交价,若无成交价则取项目报价;   3.根据距离与时间对样本进行可信度赋权,算加权平均数,测算出项目的价格;   4.根据假设开发法,地价=项目价×(1+预期涨幅)×(1–各类费用率–利润率)-...

德清钟管工业区80亩土地、可分40亩出售

德清钟管工业区80亩土地、可分40亩出售

  德清钟管工业区80亩土地出售、40亩净地85万/亩、产权39年一本证。40亩土地2万方厂房   湖州德清 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紧靠练杭高速新安高速出口2000㎡ 厂房出售层高8.1米 天车10吨 有蒸汽 有燃气 可环评   湖州德清 德清县新安镇漾角郎,紧靠练杭高速新安高速出口1800㎡ 厂房出售层高8米 天车10吨 有燃气 可环评...

播思科技(BRQSUS)子公司获湖州140万平方英尺土地使用权以建设5G工业园

播思科技(BRQSUS)子公司获湖州140万平方英尺土地使用权以建设5G工业园

  智通财经APP获悉,播思科技(BRQS.US)宣布,其全资子公司Borqs Hong Kong Limited被湖州授予140万平方英尺土地使用权。根据协议,授予播思科技建设5G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050万美元,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开发:第一阶段将针对物联网和5G技术、计划于2022年开始建设并于2023年底完成,第二阶段将紧随其后,针对电动汽车行业的软件和硬件产品。...

播思科技获240亩土地使用权大力建设5G工业园

播思科技获240亩土地使用权大力建设5G工业园

  根据协议,播思科技被授予240亩(相当于170万平方英尺)的土地使用权,以建设5G工业园,重点开展5G移动技术研发和孵化活动、物联网产品制造和展示,以及提供游客接待设施。   去年12月,播思科技宣布,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Huzhou South Taihu New Area)签署了5G工业园项目合作协议,与湖州市有关部门合作开发最新的移动技术和物联网产品。...